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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赔偿
医疗事故可以得到精神损失赔偿费
2018年5月12日
广州专业医疗事故律师
http://www.xhmdlslaw.com/
医疗事故可以得到精神损失赔偿费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中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由此可见,一般的医疗事故是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只有造成患者残疾或者死亡的,患方才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文章来源:
广州专业医疗事故律师
律师:
朱德全
[广州]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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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 http://www.xhmdlslaw.com/art/view.asp?id=91391474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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