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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对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 就医与报销具体流程

2020年7月27日  广州专业医疗事故律师   http://www.xhmdlslaw.com/

 朱德全,广州医疗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定点医院对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

  医保定点医院是指社保部门公布所管辖区域内的具有社保医疗资格的医院名单,参保人根据所公布的名单,选定自己就医的医院,然后社保部门审核合格后,发给参加医保人员医保卡,凭医保卡到指定的医院去就医,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否则不能报销医疗费。


  医院分为甲类医院和乙类医院.甲类医院又分为一等,二等,三等。


  一般情况下,医保定点医院每人可以选择4个,其中包括1个必选的社区医院。


  下面是为您整理的定点医院对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知识。


  1.住院手续及住院费的结算


  被保险人在住院时,由定点医院在24小时内报市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出院时,定点医院根据有关规定,收取住院费用总额中被保险人应自付自费部分的金额,其余属于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市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结算。


  2.转院手续


  市内转院治疗的,原则上转往上一级定点医院。转院前,必须经定点医院科主任审核,被保险人5个工作日内报市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转往市外医院就医的,原则上转往省内上一级公立医院。转院前,必须由定点医院有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医务科审核,主管院长审批,出具转诊证明,由被保险人或其亲属报市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病情危急的,经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并出具转院证明后先行转院,并自转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被保险人或其亲属报市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准。未经核准而自行转院的,其医疗费用全部由被保险人自付。


  3.转院医疗费用报销


  被保险人需转院治疗的,其住院费按重新入院计算。被保险人经核准后在市外医院住院的,其医疗费用先由被保险人垫付,出院后再凭有关资料报销。

就医与报销具体流程

  下面是为您整理的就医与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贴有条形码的;


  2.定点医疗机构通过条形码采集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为参保人员出具当次就医的医疗费用单据,并将费用信息上传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3. 参保人员就医后,将处方及门诊收据等单据留存,并报送单位或社保所申请报销;


  4. 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接到单位或社保所申报的医疗费用单据后,将纸介信息与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的参保人员就诊信息进行电子比对、审核,并结算支付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


  5.经审核后报销的相关费用,退休人员经银行直接划拨到个人存折,并通过邮局将报销账单邮寄给个人,在职人员由单位代发到个人。


  相关知识:


  参保职工如何就医,如何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


  首先,参保人员要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挂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非定点药店购药发生医疗费用,除符合转诊等规定条件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其次,所发生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的医疗费用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予以支付。超出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将按规定不予支付。


  第三,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要区分是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还是属于个人帐户支付范围。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亦即属于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最高支付到;封顶额;为止。


  个人也要负担部分医疗费用,;封顶线;以上费用则全部由个人支付或通过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起付标准以下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解决,个人帐户有结余的,也可以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