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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的“控诉牌”能控诉谁

2016年9月22日  广州专业医疗事故律师   http://www.xhmdlslaw.com/
  从27日开始,微博上一条《清明痛悼爱妻》的帖子被网民疯狂转载。该微博称,一男子在成温高速路上立了一巨型广告牌清明悼妻。28日,微博中的男子邓先生称,这是控诉华西医院附二院的一起医患纠纷。
  花费15万元竖广告牌控诉医院,这样的举动已经不是怪异可以解释的了,想必是在走投无路之下才用这种方式表达对医院的控诉,从而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达到维权的目的。
  从科学的角度看,医疗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医学是有限的。一旦出现,患者和医院应进入有效的纠纷化解通道。可事实上,医患纠纷化解机制并未成熟,解决通道并未畅通无阻。
  其实,从不断泛滥的“医闹”来看,足以说明现在患者维权成本过高,维权通道不畅通。想必患者都想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但却遭遇时间过长、过程复杂、举证艰难等壁垒。举目四望,却又没有其他快捷有效的维权手段。在权利难以得到维护的情况下,“闹”必然成为一些患者的选择。而且还可能陷入“越罚越闹、越闹越罚”的怪圈。
  15万元的“控诉牌”,昭示维权成本进一步提高。如果选择“医闹”,恐怕不用支付这么高成本,但“医闹”却是在严厉打击之中,而且很难达到维权目的。这位先生或许想不到,尽管“控诉牌”不属《广告法》调整范围,也无需到工商局审核或备案,可同样被当地相关部门连夜拆掉了,前后只存在了8个多小时。15万元冒了个泡,只买到“此路不通”的教训。
  很需要有效的医患纠纷化解机制,很需要建立健全第三方调解机制。现实迫切需要,为何就无法实现呢?王军荣(浙江 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