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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保障“1300%利润”的合法性

2016年9月22日  广州专业医疗事故律师   http://www.xhmdlslaw.com/
《中国质量报告》曝出药价高利润黑幕,一瓶出厂价为15.5元的芦笋片,病人购买价是213元,利润高达1300%。
这不过是又一次新例子再戳老问题。15年内,中国24次降低药品价格。在制度上,医药行业实行了药品统一招标,医院药事委员会决定购药。监督上,国家药监局前局长郑晓萸三年前已被执行死刑。
然而,药品价格居高不下。非但居高不下,反愈演愈烈。马克思曾在资本论中说,如果为了100%的利润,资本会践踏一切人间法律;为了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而现在,是1300%的利润。
可以分析1300%的利润都给了谁,任何一个普通人都知道,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院分管院长,药事委员会委员,药剂科主任,医生都在其中分成。
很多人谴责医生没有良心,只开贵药,又有很多人说医院无德,只喜欢有利润的药。所以,只有固定医生工资,全额拨款医院,才能“高薪养廉”。
然而,平心而论,213元的芦笋片,医生不能直接受查处,除非有他接受医药代表贿赂的证据。因为213元的药是符合程序的。所以,新闻所曝光的湘雅二医院说,“所有药品价格都是经过湖南省物价部门审批的。同时,所有的药品都是按照我国目前实行的药品集中招标办法采购。”
暴利不可怕,合法的暴利才可怕。24次降价,降出的是对暴利的更体帖护航,如此怪圈,怪牟利者是不理智的,设想更廉洁的制度也是不现实的。内行人都清楚,15.5元绝不是上报给物价部门的价格,新闻所说,药品招标价是136元。后100元的利润被药使用的医院吞掉了,前100元的利润,除了满足医药经营,还要使“后面的鲸吞”合法化。在整个医药高利润链上,包括原始定价的物价部门,使用终端的开药医生,合谋为1300%的利润开辟渠道,并谋得合法外衣。降价降了24次,便宜药却降没了。同样品种的药,贵药特别受欢迎。一盒真实出厂价为15元的药,招标价却是136元——这却都是合法的。
降价降了24次,价格却越降越高,老百姓怨声载道,查处却无从下手,这比医生医院鲸吞利润更让人忧虑。要知道,要求医生都像王争艳那样坚持病人至上,这只能是道德上的倡议,但是,首要的是,1300%的利润不能合理合法端上诊台,这个链条不破,再多的降价也无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