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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多了一条解决路径

2018年1月23日  广州专业医疗事故律师   http://www.xhmdlslaw.com/
    南京市第一医院副院长刘军告诉记者,该院作为试点,从试行情况来看,医疗纠纷冲突的剧烈性确实下降了。一位专家透露说,虽然全市的公立医院将强制参加保险,但还需要一步步来,仍然会比较复杂。


  近年来,医患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由于患者对医院和卫生行政部门的不信任,使得许多医患纠纷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解决,导致医患纠纷大量积压,医患关系处于紧张状态。“公立医院部分纠纷赔偿‘打包’给保险公司”,昨天,南京市卫生局宣布,医疗纠纷将引入第三方,全市市属公立医院将参加强制医疗责任险,同时全市推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第“第三方”调解,再由“第三方”保险公司理赔。

  人民调解 试点区内,纠纷下降

  据介绍,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民间调解性质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属于医院和患者以外的第三方,具有较强的中立性。调解人员均由熟悉医疗法律法规及调解业务的人员担任,运用人民调解方式,调处化解纠纷。

  专家告诉记者,也就是说,如果出了医疗纠纷,双方多了一条解决的渠道。以往出现医疗纠纷,一是双方协商,但缺点是易出现“医闹”;二是请求医疗事故鉴定,但由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被患方认为有“父子相护”之嫌;三是提起诉讼,但时间长,成本高。引入了人民调解的第三方调解机制,既可以把医院从矛盾中解脱出来,也维护了患者利益。

  南京每个区成立一个医患纠纷调委会,由司法局和卫生局分管领导、市区两级人民代表、医学法学等方面专业人士组成,还有专职调解员以及兼职调解员。这是独立于医院、患者的“第三方”,容易取得双方的信任。医院和患者调解成功后,如果医院需要赔付,保险公司将进行理赔。

  据介绍,鼓楼区从去年4月份试点以来,共受理医患纠纷169件,调解成功155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1.7%。而秦淮、高淳两个试点区内,今年第二季度,区县法院受理医患纠纷的案件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0%-60%。

  南京市第一医院副院长刘军告诉记者,该院作为试点,从试行情况来看,医疗纠纷冲突的剧烈性确实下降了。曾经有一起案例,患者发病于凌晨送到第一医院急诊中心,到院时患者已无生命迹象,医院急诊中心仍然组织了积极抢救,即使调集院内相关专家到位参加,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抢救,也无法挽回患者的生命。家属办完丧事后,在所谓的亲朋好友的怂恿下,由数位彪形大汉带领到医院“讨说法”,医务处接待人员及医疗专家反复向家属解释:患者到医院时已死亡,医生尽职尽责为其抢救,医疗过程符合医疗规范。但患者家属既不接受医院解释又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最后,在秦淮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积极干预下,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进行了说明和解释,取得患者家属的理解,放弃了不合理要求。去年一年里,发生的医患纠纷60%由医院自行处理,40%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处理。

  保险理赔 保险公司出钱,患者心里踏实

  昨天,南京市卫生局局长陈天明介绍说,全市市属公立医院全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这是一种强制保险,必须参加,同时鼓励民营、外资以及社会医疗机构参加。医院缴纳的保费按规定计入医疗机构成本,从业务收入中列支,不得因参加医疗责任保险而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患者负担。

  南京地区医疗责任保险包括:一是主险,即必保项目,含因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及医疗意外造成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和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二是附加险,即可选项目,含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和法定传染病责任保险。专家告诉记者,公立医院每年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一旦出现医疗纠纷,需要医院赔偿,将由保险公司理赔。

  专家告诉记者,这是一种新的赔付机制,而且是用第三方付费机制来规范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虽然是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但是对患者、医院以及医生来说,提高了防御医疗风险的能力。

  专家告诉记者,从去年4月到现在试点情况来看,最高赔付甚至可以达到近20万。不过,也不是所有的纠纷都由保险公司出,需要根据保险公司与医院的保单来确认。

  南京市第一医院副院长刘军告诉记者,引入“第三方”的方法后,确实减轻了医院的负担。就拿该院来说,去年试点,缴纳了70万的保费,最后赔偿的费用却超过了这一数字。从医院来说,这是解决了很大一部分纠纷赔偿。当然,保险需要更大面积的医院参加,才能使这个新举措实施下去,否则长时间理赔费用超过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也支撑不下去。更多的医院参加后,可以共同提高防御医疗风险的能力。

  虽然医疗责任保险,与医院的关系更大一些,与市民看起来无关,但一位市民告诉记者:“对患者来说,每家医院都有这个保险,心里也会有个底,至少有地方出钱了。”

  待解难题 如何从源头降低纠纷数量

  尽管实施了一系列的措施,但从试点情况来看,医疗纠纷的数量仍然没有明显下降。刘军副院长也感到很无奈,目前医院和患者之间普遍缺乏信任。南京一位专家表示,现在普遍有个说法,叫“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老实人吃亏”,一旦涉及到纠纷,更是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去年平均一个医疗纠纷就能处理半个月左右。如何从源头降低医疗纠纷的数量仍然是一道难解的题。记者发现,在外地,也有类似于南京的方法,比如宁波,也试点了“人民调解+保险理赔”组成“第三方”力量,但有关专家表示,“宁波解法”好比止痛剂,痛是不痛了,但是医疗纠纷的源头还是没有解决。医院每年高额的保费交给保险公司,年年这样下去,医院靠什么生存?如果赔付金额逐年增多,肯定也不是有关部门的本意。

  一位专家透露说,虽然全市的公立医院将强制参加保险,但还需要一步步来,仍然会比较复杂。

  专家告诉记者,南京以前就有大医院参加过类似的保险,但仅仅过了两年,就与保险公司解除了合同,据说当时的个中原因“很复杂”。甚至有保险公司认为:“医疗责任险风险大利润却不高,有如鸡肋。”医疗职业责任险在西方发达国家成为解决医患纠纷的有效手段。但在我国,由于社会背景、群众素质、思维方式、经济状况等方面的差异,具有探索性、超前性。更重要的是,目前国内保险业界的现状是投保容易理赔难,所以,针对医疗责任险研究制定简便、可行的理赔程序规范,是医疗责任险的推行基础。否则,医院与承保企业之间将会产生大量纠纷。


  未来趋势

  社区医院

  和医生也要“保”

  一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于大医院来说,就诊人数多,危重病人多,医疗纠纷相对较多,因此非常愿意参加保险。而对有些小医院来说,可能内心里有点意见,不愿意参加这个保险,因为他们平常也没有太多重病号,每年还要缴纳数目不菲的保费,实在有点划不来,就算有点小纠纷,自己赔偿也就算了,交的钱也少于缴纳的固定保费。专家告诉记者,每家医院每年缴纳的保费不是完全一样的,也会根据医院的规模、医院就诊人数来划定,一些小医院,平常病人确实比较少,但是如果一旦出了医疗纠纷,往往就比较大,赔偿甚至数十万以上,远超过医院所能承受的范围,以前也是有过先例的,所以从另外一个角度上说,小医院尤其需要这个保险。

  在一件医疗纠纷里,医生扮演的角色往往非常重要。有关专家表示:“下一步,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探索医生投保的模式,将保险落实到人,从而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不过,难度也是相当大的,虽然让医生也参与到医疗责任险中来,这是一条必然要走的路,但在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医生不愿意个人投保。“有的医生就认为自己收入不高,每年还要自掏腰包去交医疗责任险,难免会有抵触情绪”,一家医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还有的医生则认为没有必要投这个保险,有的认为自己身上发生医疗纠纷的几率非常小,即使发生了医疗纠纷,则因为医学上的事情非常复杂,未知的东西非常多,也不是本人的原因。投了这个保险后,反而会引来病人对医生的质疑,认为医生没有尽最大努力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