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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纠纷的举证是谁主张谁举证 医疗损害纠纷是否需要封存病例

2020年7月25日  广州专业医疗事故律师   http://www.xhmdlslaw.com/

 朱德全,广州医疗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医疗损害纠纷的举证是谁主张谁举证

  1、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


  2、第四条第一款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根据该条款规定,医疗损害纠纷案件适用举证倒置原则。患者只要举证证明与医疗机构存在医患关系,具有损害结果,即可完成举证。而医疗机构需要承担患者损害与医疗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的举证,如医疗机构无法举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医疗损害纠纷是否需要封存病例

  需要封存病历,为了保证鉴定程序的公正,也为了客观还原事发时病人情况,应该封存病历。


   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医疗损害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疗过失行为对病人所产生的不利的事实。一般医疗损害直接表现为患者的死亡、残疾、组织器官的损伤及健康状况相对于诊疗前有所恶化等情形,是对患者生命健康权及身体权的侵害。此外还可表现为对患者隐私权、名誉权的损害,甚至给患者带来财产上和精神上的损害。其后果的表现形式主要分为死亡、残疾或功能障碍、丧失生存机会、丧失康复机会等。


  以上就是;医疗损害纠纷诉讼程序;的全部内容,近年来,医疗纠纷时常占据新闻头条,往往容易导致激烈的社会矛盾。面对这种客观现实,建议当事人请律师,律师也应当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做到准确评估、合理建议、正确引导、依法诉讼。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