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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火灾妻儿双亡,律师帮助取得经济弥补(案一)

2020年8月5日  广州专业医疗事故律师   http://www.xhmdlslaw.com/

一场火灾妻儿双亡,律师帮助取得经济弥补(案一)


【裁判文书】:详见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浙0205民初75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介绍】  


本案缘起于本地的一起惨烈的火灾事故,造成母子二人丧生火海。当事人李某某一家为安徽马鞍山人,夫妻二人壮年,育有一儿一女,均年幼,当时一家四口来甬做小吃谋生,租住在商区老街的一个街面房里,街面房为住宅用房改造,一楼经营,二楼住人。老屋为上世纪八十年代建造,内部设施老旧,又经过不规范的装修,二楼屋内用木工板隔出两个房间,存在安全隐患。同时,当事人一家也存在安全意识方面的欠缺,网购的家电缺少品牌保障,日常小家电和电器插座等堆砌杂乱,难保安全。


2018年夏秋之交某日中午时分,二楼卧室区域突然起火冒出浓烟,当时儿子在屋里熟睡,母亲见状立即进屋施救但再也没有出来。父亲李某某立即打119报警求救,并爬上梯子试图从外部打开二楼窗户进入施救,但是推拉窗因年久失修而卡住,无法拉开,里面的人快速被浓烟毒气包围。情急之中父亲徒手打破窗玻璃试图救人,导致手割破受伤严重。消防队到达后对火势逐渐进行了扑灭,但是母子二人均已经死亡,屋内设施和财产全部烧毁。事发后当地派出所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排除了刑事犯罪行为可能,事后公安大队做出了北公消火认字【2018】第***号火灾事故认定书,火灾原因排除生活用明火导致,但不排除电器意外。


【律师工作】


因两位去世人员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尽相同,故本案分两个案子起诉,但因案情重叠,依法合并审理。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徐志宏律师代理原告李某某一家以出租人等为被告提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之诉,尽力为承受失妻丧子之痛的原告李某某在经济上争取到总计近50万元的赔偿。


详见(2019)浙0205民初75号民事判决书。


【后记】


律师后又在执行阶段帮助当事人积极争取司法救助,并与被执行人协商,确保当事人能够实实在在拿到赔偿金。大火无情人有情,希望当事人父女早日走出阴霾,坚强乐观地生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