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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鉴定陈述书怎么写 谁有权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2022年2月14日  广州专业医疗事故律师   http://www.xhmdlslaw.com/

 朱德全律师,广州专业医疗事故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医疗事故的鉴定陈述书怎么写

  陈述书的通常格式是:首先,对患者接受医方的医疗过程进行陈述;其次,阐述医方的哪些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此时应当按照由重到轻的顺序阐述,重点突出、全面具体。如果把握不准,担心遗漏,应当表示由于自己的知识所限,医方可能还有其他的医疗过错没有被指出,请求鉴定专家认真审查,做出认定;那么,具体的医疗事故的鉴定陈述书怎么写呢为你整理解答。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那么,医疗事故的鉴定陈述书怎么写呢为你整理如下:

  一、撰写陈述书写作要点

  1、条理清楚;

  2、既要重点突出、又要全面陈述,不要过多的纠缠于对损害结果没有实质影响的细枝末节,而是针对对损害结果具有实质影响的医疗过错着重阐述,同时对其他的医疗过错在指出之后简单评述;

  3、涉及到医疗过错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切忌仅仅扣大帽子而没有具体内容。

  4、要做到医学用语准确到位,否则容易给人留下完全不懂医学、尽说外行话的印象;

  5、说理要明白,应当联系相关证据进行阐述,不要脱离了证据自说自的,没有任何证据支持;

  6、要结合医学资料以及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阐述,指出认定医疗行为存在过错的依据;

  二、撰写陈述书的格式

  陈述书的通常格式是:首先,对患者接受医方的医疗过程进行陈述;其次,阐述医方的哪些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此时应当按照由重到轻的顺序阐述,重点突出、全面具体。如果把握不准,担心遗漏,应当表示由于自己的知识所限,医方可能还有其他的医疗过错没有被指出,请求鉴定专家认真审查,做出认定;

  再次,阐述医疗过错导致患者哪些损害结果发生;最后,作总结性发言,请求专家认真考虑陈述人的意见,依法作出公正公平的鉴定意见。

  三、撰写鉴定陈述的准备工作

  撰写鉴定陈述书之前应当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你所了解的医疗过程;

  2、取得所有病历资料、检查资料,了解其中的内容。很多当事人和代理人没有取得医院向法院和鉴定机构提交的所有病历资料就参加鉴定,这样的鉴定通常不会有很好的鉴定结果;

  3、患者的损害后果是什么,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

  4、向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咨询,最好能够得到专家意见;

  5、有关的法律依据;

  6、有关的政策规定;

  7、有关的诊疗护理规范和操作常规;

  8、有关的规章制度;

  9、有关的医学资料:按照国家通用医学教材、权威专业著作、学术著作的顺序进行搜集;

  10、法医学的有关资料;您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照上面的内容准备材料。

  四、撰写医疗事故鉴定陈述书

  陈述书按照下列顺序撰写:

  1、患者在被诉医院的医疗过程、发生的不利后果;

  2、病历资料是否存在不真实的内容,如果存在应当指出具体内容并附具相关证据,同时表明态度是希望鉴定专家终止鉴定还是希望鉴定专家在鉴定时注意这些真实性有争议的部分,并在鉴定意见书中有所体现;

  3、医疗行为存在哪些方面的过错,结合法律依据和医学依据进行细致阐述,但是注意引用医学资料阐述时切忌断章取义、主观臆断;

  4、医疗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什么因果关系

  5、总结性发言。

  以上是为你整理的有关医疗事故的鉴定陈述书怎么写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综上所述,医疗事故鉴定陈述书既要重点突出、又要全面陈述,不要过多的纠缠于对损害结果没有实质影响的细枝末节,而是针对对损害结果具有实质影响的医疗过错着重阐述,同时对其他的医疗过错在指出之后简单评述;

谁有权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以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还需要医疗事故鉴定会才能认定,那么谁能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呢下面就由的来为您介绍。

  医疗事故鉴定的启动方式分为三种:

  一、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的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可以双方协商同意,共同向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院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象征管理部门负责的。卫生行政部门下设立医学会,医学会是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

  如果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委托鉴定时间既可以在医疗诉讼之前,又可以在医疗诉讼庭审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有一方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医学会是不接受单独委托的,需要双方的共同申请。

  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

  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医疗事故报告认为有必要进行鉴定的,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鉴定的医学会进行鉴定。

  该程序的启动可以是由卫生行政部门自己启动,或者患者自己提出,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同意,认可才可以启动。如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往往是在医疗诉讼程序前,未进入医疗诉讼程序情况下。如果是在诉讼中,法院可以委托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当事人协商请求鉴定,总之卫生行政部门不能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启动。

  三、法院要求鉴定。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官在审理医疗事故案件,当事人未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官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以上三种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的方式,在发生医疗事故后,根据具体事故确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主体。